为了充分发挥深圳地铁广告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拟对深圳地铁一号线一期工程广告灯箱等站内广告资源经营场地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欢迎中国境内(含港、澳地区)有实力的广告公司参与。
1.招商组织人: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
2.招商项目名称:深圳地铁一号线一期工程广告灯箱等站内广告资源经营场地租赁项目招商。
3.招商范围
3.1站点:罗湖站至世界之窗站共计15站,其中会展中心站一号线范围为站厅层及地下一层;
3.2广告资源
(1)1342块12封广告灯箱和378块4封广告灯箱;
(2)910块梯旁广告牌;
(3)22列列车广告;
(4)其它广告资源,仅包括:墙贴、梯间贴、天花挂画、玻璃贴、立柱贴。按站进行计算,共计15站 (其中会展中心站为站厅层和地下一层)。
4.招商方式:竞争性谈判
5.报价人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2)公司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或以上;
(3)具备广告行业从业资格,资质证书齐全;
(4)具备跨区域广告媒体网络经营规模;
(5)上一年年度广告营业额达2亿元以上,营业利润5000万元或以上;
(6)与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及其他经济纠纷;
(7)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7.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07年6月18日(星期一)至6月20日(星期三)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 2:00~5:00(北京时间)。
8.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607室
9.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07年7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之前送交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0.竞争性谈判时间:2007年7月6日上午(星期五)9:00正开始。
11.竞争性谈判地点: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
12.所有报价人都必须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3天到 达招商组织人帐户。
13.报价人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身份证
联系电话:(0755)23992848 23992758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