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广告协会、工作指导小组,省属会员单位:
自中国广告企业资质认定工作开展以来,受到业界的一致好评和认可,特别是目前外资企业的全面准入,对我国广告市场的冲击很大。因此,继续开展广告企业资质认定工作,势在必行。广告企业资质认定活动采取企业自愿的原则,为促进各广告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使广告公司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更大的市场空间,我会除继续配合中国广告企业资质认定工作外,本着抓好行业自律、更好的为会员服务的宗旨,决定同时启动广东广告企业资质认定工作。各广告公司可以同时申报中国广告企业资质认定和广东广告企业资质认定(如申报中国二级广告企业,可同时申报广东一级广告企业资质),也可只申报中国广告企业资质认定或只申报广东广告企业资质认定。各广告公司根据资质条件自行决定申报事宜。现将申报中国广告企业资质认定和广东广告企业资质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一)今年广告企业资质认定工作,计划进行一次。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6日,认定工作结束日期为12月31日。
(二)9月中下旬评委分别到申报企业进行考评。
(三)10月份评出中国一级广告企业并上报中广协资质认定委员会认定;省广协资质认定委员会认定中国二、三级广告企业后报中广协核准备案,核准工作与"中国一级广告企业"认定工作同步进行。
(四)11月初由省广协资质认定委员会认定广东一、二级广告企业。
二、申报方法:
(一) 全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广告公司均可申报;
(二) 省属会员单位、广告公司直接报省广告协会资质认定委员会;市属会员单位、广告公司由各市广告协会或工作指导小组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省广告协会资质认定委员会。
三、 收费时间和收费方式:
申请资质认定的广告企业在送交申请表的同时,按规定缴纳资质认定费。
(一) 中国一级广告企业:
申请认定的企业在送交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的同时,向中国广告协会缴纳认定费、税费和其它费用2100元;向省广告协会缴纳前期审查费600元。
企业通过"中国一级广告企业"认定后,向中国广告协会缴纳公告费、牌证制作费、邮寄费1100元;根据通知要求,缴纳"中国广告企业资质认定"宣传费,有关宣传方案及费用另行通知。
中国广告协会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帐号:0200003609089072708
(二) 中国二、三级广告企业:
申请资质认定的企业收取3800元。在送交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的同时,向省广告协会缴纳认定费、税费和其它费用2700元,由省广告协会出具发票。企业通过"中国二、三级广告企业"认定后,向广东省广告协会缴纳公告费、牌证制作费1100元;根据通知要求缴纳"中国广告企业资质认定"宣传费,有关宣传方案及费用另行通知。
广东省广告协会开户行:广州市工商行天河黄埔大道西办事处
帐号:3602061009000398438
(三) 广东一、二级广告企业:
根据中国广告协会(中广协[2003]26号《关于收取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工作服务费用的通知》)收费规定,申请广东广告企业资质认定的收费标准为3600元,在送交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的同时,向省广告协会缴纳认定费、税费和其它费用1900元,由省广告协会出具发票;向当地协会和工作指导小组缴纳600元前期审查费,并由当地协会出具发票。企业通过认定后,须向省广告协会缴纳公告费、牌证制作费、邮寄费1100元。
四、 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参照中国广告协会《中国广告企业资质认定暂行办法》,省广告协会制定了《广东广告企业资质认定暂行办法》,申报企业必须达到或超过中国广告企业资质和广东广告企业资质所规定的条件,二者缺一不可。
(二)申报中国广告企业资质认定的单位,必须逐级申请,需在取得二、三级资质的基础上方能申报上一级资质认定。
(三)申报中国一、二级广告企业和广东一级广告企业必须是广东省广告协会直属会员;申报中国三级广告企业和广东二级广告企业必须是各市属广告协会会员。如未入会,可自愿申请加入,并按照广告协会章程按时缴纳会费。
(四)各广告公司根据资质条件可自愿申报中国广告企业资质认定或广东广告企业资质认定。获得中国二、三级广告企业的广告公司可申报广东一、二级广告企业(中国二级广告企业可申报广东一级广告企业,中国三级广告企业可申报广东二级广告企业)。因广东广告企业资质认定为首次进行,符合条件的广告公司可直接申报广东一级或二级广告企业资质。
(五)各申报企业要按照《暂行办法》要求,如实填报本企业情况,并将资料、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装订成册。
(六)填报《中国广告企业资质申报表》、《广东广告企业资质申报表》按内页"填报说明"如实认真填写,字迹工整。申请表按申报类型可在广东广告网(http:www.Gdad.com.cn)"资质认定"栏下载。
(七)各广告协会、工作指导小组要积极组织所属会员申报,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各级广告企业资质标准认真进行初审,并在中国广告企业资质申请表"企业注册地广告协会意见"栏签署意见。广告企业如对初审有异议,由注册地广告协会或工作指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1.《广东广告企业资质认定暂行办法》及广东省广告企业资质认定申请表
2.《中国广告企业资质认定暂行办法》及中国广告企业资质认定申请表
联系人:李道银 王凌燕
电 话:85587149、85587152
传 真:85587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