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深圳市广告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一条会员按规定缴纳入会基金和会费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费
一、会费标准:
1、第三届深圳市广告协会会长、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另缴活动经费3000元。
2、第三届深圳市广告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员费2000元,另缴活动经费2000元。
3、理事单位每年缴会员费2000元,另缴活动经费1000元。
4、各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员费2000元。
5、新入会的单位会员缴纳入会费2000元,免缴纳当年会员费。
6、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元。
7、新入会个人会员缴纳入会费100元,免缴当年会费。
二、缴纳会费时间和办法
1、会员费缴纳时间为每年八月底之前。
2、市广告协会的会员单位、个人会员的会费直接向市广告协会
秘书处缴纳。
第三条 管理办法
一、会费用于开展协会的各项活动,为会员提供资料、信息服务。活动经费主要用于临时性的活动开支。
二、一年不缴会费的会员,给予警告;二年不缴会费,视为自动
退会,由市广告协会宣布除名,收回会员证。是会长、副会长单位或理事单位的,同时取消副会长和理事资格并通报全体会员。
三、深圳市广告协会秘书处每年必须向全体会员通报上年度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第四条 本办法经深圳市广告协会第三届理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深圳市广告协会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