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广告协会征集奥运公益广告作品
为了充分发挥深圳市公益广告在点燃奥运激情、传播城市文明中的重要作用,深圳市广告协会特举办此次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点燃奥运激情、传播深圳文明
二、参赛对象
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参与本次大赛评选工作的个人除外)。
三、作品内容
1、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
2、文明深圳、和谐深圳、效益深圳;
3、深圳文明与奥运激情同行。
四、作品形式
均为平面作品(含漫画),并需附带200字左右的创意文字说明。
要求:用A4高精度相纸,一式一份,可以不装裱。需附作品的刻录光盘,格式为JPEG, 300dpi。盘面需填写作者姓名及作品名称,并附参赛者身份证复印件。
五、评选方法
本次大赛的作品,将根据交稿时间的顺序择优在《晶报》上发布(发布时间:2008年8月8日至2008年8月27日)。
六、作品奖项
金奖1名 奖金3000元授予奖杯、获奖证书
银奖2名 奖金2000元授予奖杯、获奖证书
铜奖3名 奖金1000元授予奖杯、获奖证书
优胜奖10名 授予荣誉证书
七、截止日期与邮寄地址
截稿日期为8月20日,请参赛者将作品送达或邮政快递至深圳市广告协会,并请在函件上注明“奥运公益广告大赛”的字样。
联系人:程先生、郭小姐 电 话:83518852、83517950 传真:83517950
地 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三楼西 邮 编:518009
深圳市广告协会
200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