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执行新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工商办字200834号)文件规定,现将广告统计报表网上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申报广告统计报表的广告经营单位范围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从事广告业务经营(包括专营和兼营)的事业单位和广告企业。
二、广告统计报表网上申报的种类、时间和方式
种类:《广告经营单位情况统计表》。
时间:每年12月1-25日。
方式:网上申报。
三、广告统计报表网上申报的程序
登录深圳红盾网(www.szaic.gov.cn),点击“广告业务网上申报系统”,按提示在网上申报。
四、凡逾期申报广告统计报表或不申报广告统计报表的广告经营单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