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工作流程图
1、企业通过市文产办网站(www.szwenchan.gov.cn)查询《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重点文化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了解有关政策和申请流程。
2、企业通过我办网站的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市重点文化企业认定。
3、重点文化企业认定申请经网上初审合格后,报送重点企业认定申请书,我办组织专家现场考察。经认定后,我办将通过认定的重点文化企业名单在我办网上予以公示。
4、经认定的重点文化企业通过我办网上申报系统填写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请书。
5、我办在网上初审企业所申报的项目,初审合格的给予受理编号。
6、初审通过的企业向我办报送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书面材料,我办受理通过后给企业受理回执单。
7、依据专项资金重点扶持领域范围对各企业报送项目进行分类,根据分类从专家库抽取相关行业专家,我办组织2名工作人员和2名相关行业专家,分批到各企业现场考察申报项目情况。
8、将现场考察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办领导,并请示召开专家评审会。
9、从文化产业发展咨询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中抽取相关行业专家,按企业申请项目类别分批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
10、将专家评审会情况和现场考察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处领导,处领导审核把关后,报送办领导,请示召开主任办公会,审定资助计划。
11、将企业报送的项目申请书、我办现场考察情况、专家评审会结论、我办审定意见和专项资金拟资助计划表等相关材料报送市财政局复核。
12、市财政局复核通过后,将复核后的资助计划在媒体上公示。
13、公示期结束后,我办与市财政局联合下达资金使用计划。
14、通知获得资助的企业到监管银行开帐户,并在我办网站上下载相关合同,与我办签订资金使用合同。(合同一式五份,企业和我办各一份,两份送市财政局,一份送监管银行)
15、通知企业将开户证明(原件)和申请资助项目的收款收据(原件)报我办,我办将合同、开户证明和收款收据报送市财政局,办理相关拨款手续。
16、我办会同监管银行和市财政局监督企业的资助资金使用情况。
17、受资助的企业项目完成后,我办对项目及时验收,并将项目验收情况书面报送市财政局。
18、我办会同市财政局对上年度获得资助的企业进行绩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