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弘扬深圳时代精神”公益广告活动
倡 议 书
“没有人离得开空气、食物、水和广告。”公益广告宣传是使社会变得更好的重要力量,是政府和民众沟通的重要桥梁。
一座城市,有一座城市的思想;一座城市,有一座城市的文化名片。公益广告,作为深圳的文化名片,承载着“传承中华美德、促进和谐文明、弘扬深圳精神”的义务和责任。做好公益广告工作,既是深圳市“文化立市”的需要,也是城市物质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公益”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生活中一个不可缺少的主题,公益广告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全体社会成员参与受益的活动,也是现代社会公共管理的重要手段。过去,广告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负效应”被大大放大,而广告业促进商品和服务信息传播,为经济发展服务,倡导社会良好风尚方面的“正效应”却被大大忽略。作为广告行业主管部门深圳市工商局以及广告行业社团组织深圳市广告协会,如何引导广告界通过发布公益广告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唤起大众对广告界的支持与尊敬,如何让深圳广告业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都是我们长久以来工作的重中之重。
由此我们倡议:深圳市广告界人士行动起来,积极参加由市工商局和深圳市广告协会联合发起的以“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弘扬深圳时代精神”为主题的公益广告活动,使深圳大社会和小家庭都能感受到爱的温暖,并为“和谐共进、和谐共赢”起到积极的宣传和推动作用。
我们希望此次活动得到各界支持,广告主可通过投入公益广告资金彰显企业品牌的社会形象;媒体可通过发布公益广告提高公信力和感染力;广告公司可通过创意制作公益广告作品打动人们的心灵,提升公司的品牌价值和美誉度。
根据市工商局的布置与安排,本次活动将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户外等媒体发布以国学经典中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希望广告界积极行动,加强社会责任感,通过创意和发布公益广告,促进社会形成良好道德风尚。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公益广告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本次公益广告活动相关注意事项:
一、公益广告活动主题
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深圳时代精神。
二、文案创意提示
1、中华美德与深圳精神
2、国学经典与文化深圳
3、道德风尚与和谐家园
三、国学经典推荐
《道德经》、《弟子规》、《论语》等。
四、作品规格
平面作品:初稿可按海报形式设计,经审查创意和文案达到发布要求后,再修改为媒体发布要求的规格。
影视作品:时间长度按照60”、30”、15”设定
五、作品数量
创意单位须上交两幅以上作品;发布单位根据本媒体发布公益广告频次规律予以决定发布数量。
六、活动时间
2009年4月至2009年6月
七、作品寄送
联系人:郭小姐 电话:83518516 邮箱:szad2006@21cn.com
八、作品发布
凡在活动期间参加选送的作品,经专家初评通过后,由深圳市相关宣传媒体择优刊发。
深圳市广告协会
2009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