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2009年度“争创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8-2009年度“争创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活动方案》(以下简称“争创”活动方案),现已经深圳市广告协会办公会议通过,请各会员单位根据“争创”活动方案的要求并结合本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好“争创”活动的申报工作,并按时将申报“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称号单位的材料报送深圳市广告协会。
附件:2008-2009年度“争创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活动方案
深圳市广告协会
二OO九年六月八日
2008-2009年度争创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活动方案
一、“争创”活动的总体进度:
(一)2009年5月,根据中国广告协会下发“争创”活动通知,制定2008-2009年开展“争创”活动的具体方案(含宣传方案)。
(二)2009年6月-7月,广告经营单位开展“争创”活动自查工作,并向广告协会申报“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材料。
(三)2009年7月底前,协会组织检查、初审工作,审查工作完成以后推荐5家合资格的评比材料报省广协及中广协参加全国精神文明单位评比;另根据上报材料情况确定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名额数量。
(四) 2009年8月中旬,省广协进行考察。
(五) 2009年11月,中广协将组织部分省(区、市)广告协会对各地推荐的“全国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进行检查。
(六) 2009年12月,中广协表彰全国精神文明单位;市广协在年会上表彰市级精神文明单位。
二、“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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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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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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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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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和企业文化建设的情况。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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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遵守《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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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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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禁广告价格恶性的竞争及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杜绝虚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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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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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重和谐企业建设,形成自己的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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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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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创造性的开展“争创”活动,形成浓厚的争创氛围。
(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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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争创”活动要有专业人负责,有领导牵头,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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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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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自我宣传的为基础,加大对“争创”活动宣传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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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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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争创”活动自查情况要有详细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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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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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积极参与各级广告协会组织的活动,接受行业组织的指导,服从广告管理部门的监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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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参与中广协及地方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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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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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2008-2009年获得各项表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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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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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情况。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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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向汶川大地震中受灾地区献爱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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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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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视公益广告的设计、制作和发布且达到一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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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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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报“全国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的单位制作、发布一条以宣传“争创”活动为主题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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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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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视广告专业人才的培养,不断加强员工思想道德建设的情况。(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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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提高员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素质纳入了“争创”活动,进行组织和实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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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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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业务培训经常、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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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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