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由广东省广告协会主办的广东省广告优秀作品汇展暨平面广告自由创作大赛已经成功举办16届。其公平、公正、公开的赛事原则受到业界人士的肯定,并吸引众多省内外广告人的积极参与。为更好地打造该项品牌,扩大赛事影响力,广东省广告协会将于7月中旬在广州举行广东省第十七届广告优秀作品汇展暨平面广告自由创作大赛。现就本届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作品要求
(一)报送作品的范围:
1.参加广东省第十七届广告优秀作品汇展的作品,必须是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发布过的作品。
2.参加平面广告自由创作大赛的广告作品必须是未发布过的作品。
(二)作品分类和内容分项
参赛作品按发布形式分为六种类别:
A、 影视类;
B、 平面类(包括报纸、杂志、招贴广告作品);
bx、平面系列类(同上);
平面系列类是指同一客户、内容连贯的两件以上的平面作品。
影视类、平面类、平面系列类参赛作品依内容分为13项(见表一)。
C、 广播类:分为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两项(见表一)
D、 户外类:包括霓虹灯、灯箱、路牌、车体、橱窗和其他;
e、平面广告自由创作大赛的作品内容分项参照B。
(三)作品规格
1.影视类参赛作品,内容不超过60秒,前后各留5秒时钟或彩条,用光盘提供参赛,存储格式为*.mpeg。并附送该作品精选画面5张(用光盘提供,存储格式为*.jpeg)、100字内的故事简介。两件以上独立参赛作品必须分开单独录制,不能以连续播放的形式录制参赛。系列参赛作品必须以连续播放的形式录制参赛。
2.平面类、平面系列类和自由创作大赛类参赛作品,必须分单张装裱在尺寸为50×40CM的轻黑硬卡纸上,背面贴上作品登记表,并附送收录有该作品图片的光盘(存储格式为*.jpeg),用于参赛和作品集(光盘)的出版。
本届大赛将实行系列作品与单件作品分别参赛,因此系列类参赛作品中如有以单件作品参赛的,须按要求另外报送单件作品并缴交参赛费。
3.广播类参赛作品按公益、商业广告可刻录在同一张cd盘上,但必须标注清楚并存放在相应的文件夹里。每一条广告时间不得超过60秒。每条广告须将广告文案存于软盘或光盘,并附送用16开纸打印的广告文稿两份。
4.户外类参赛作品,以16寸彩色照片参赛,并用尺寸为50×40CM的轻黑硬卡纸装裱,背面贴上作品登记表,并附送收录有该作品图片的光盘(存储格式为*.jpeg),用于参赛和作品集(光盘)的出版。
(四)要求:所有附送的光盘中送展作品的文件名必须对应作品登记表标明的名称。
二、收费标准
1.每件作品缴纳参赛费300元。系列类作品按第一件300元,每增加一件加收100元收取(即系列2件,收400元;系列3件,收500元。以此类推),系列作品以套作为参赛单位。系列作品中如有单件作品独立参赛的,则需按单件参赛作品另交参赛费300元。
三、评委组成
1.本届大赛的评委将分两组:影视及广播组、平面组(包括平面类、平面系列类、户外类及自由创作大赛)。
2.影视及广播组、平面组的评委结构:广告公司总监占70%;专家教授占20%;广告管理部门占10%。
四、奖项设置
(一)本届大赛的奖项按6类分别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其中,影视类、平面类、平面系列类、户外类、自由创作类设创意大奖。
(二)本届大赛将根据获奖情况,产生2010年度广东省广告创作实力十强单位、2010年度广东省十佳广告人。此两项荣誉称号将采用打分制(自由创作大赛类不参加此项计分)产生。
1.计分标准: 创意大奖200分;金奖100分;银奖50分;铜奖25分;优秀奖5分。为了鼓励积极参与本次赛事活动的单位,凡参赛作品满30件的单位另加20分。
2.根据获奖情况统计产生年度十强单位。统计办法:按各单位的获奖作品得分和参赛作品满30件的加分累计,总分前十位即为十强单位。
3.根据获奖情况统计产生年度十佳广告人。统计办法:获奖作品中各主创人员按比例分配得分,取个人得分最高的三件作品计算,即把获奖作品得分按参赛单位所填报的参与工种平分,然后按各工种的参加人员平分,最后得出个人得分,前十位即为十佳广告人。
(三) 奖励办法:
1.创意大奖、金奖、银奖、铜奖各颁发精美奖杯及获奖证书,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金奖以上作品将由广东省广告协会免费上送中国广告协会参赛第十七届中国广告节长城奖。
2.2010年度广东省广告创作实力十强单位、2010年度广东省十佳广告人获颁精美奖牌及证书。
五、报送作品办法
1.报送作品须按要求填写作品登记表和参赛作品总表(填表时要字迹端正,主创人员按规定填写,尽量不留空缺)。作品登记表一式两份,一张贴在作品(平面类、平面系列类、户外类、自由创作类)背面,另一张连同参赛作品总表一起报送。
2.各市的参赛作品由各市协会、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统筹上送省广告协会秘书处。省直会员的参赛作品可报送到当地协会也可直接报送省广告协会秘书处。
3.报送截止日期:6月30日。
4.参赛作品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有关问题由送评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5.参赛作品概不退还,广东省广告协会有权将参赛作品编辑出版作品集(光盘),作品集(光盘)版权属广东省广告协会。所有获奖作品将在明年3月由我会主办的广东国际广告展上展出。
六、作品集(光盘)的出版与馈赠
本届大赛活动,将收录所有参赛作品出版《广东省第十七届广告优秀作品汇展作品集(光盘)》。所有报送参赛的作品及其参赛单位名称、主创人员姓名都将收录在作品集(光盘)里,请参赛单位(个人)认真填写作品登记表。该作品集(光盘)拟定于8月份出版。凡报送了作品参加本届大赛的,将按每件参赛作品(系列作品按一件算)赠送一作品集(光盘)的形式,免费送给参赛单位或个人。
七、协会帐号
开 户 行:工行深圳湾支行
户 名:深圳市广告协会
帐 号:4000027709200241954
联系人:徐 弋
电 话:0755-83518042
传 真:0755-83517950
地 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3楼西深圳广告协会
邮 编:518009
附件:
(一)参赛作品内容分项
(二)参赛作品总表
(三)参赛作品登记表